2026-07-11
【职称申报】2026年度浙江省集成电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一、基本信息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7-15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08-31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6-09-11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专业范围

  1.集成电路 EDA 软件开发:集成电路与器件设计、封装和测试等领域的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软件的设计开发、维护及技术支持等。

  2.集成电路设计与嵌入式系统开发: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传感器、MEMS、光电子、IP 的开发与设计,FPGA 应用开发及嵌入式系统等应用场景产品的软硬件开发等。

  3.集成电路制造与封测: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传感器、MEMS、光电子等的制造和封装工作;半导体单晶及其硅片的制备、切片、磨片、抛光加工等;晶圆级、芯片级良率、功能、性能、可靠性等测试,及相关维护、工程实施和服务。

  4.集成电路装备与零部件:与集成电路装备相关结构、机械、工艺的研发、设计、制造等;集成电路零部件的研发、生产、维护等。

  5.集成电路材料:硅材料、多晶硅、金属材料、氧化物、宽禁带半导体、靶材、引线框架、电子特气、电子级化学品等材料的研发与制作等。

  6.集成电路产业支撑服务:包括客户技术支持、体系认证服务、行业咨询、标准制定服务、政策及产业研究等支撑服务。

  申报对象

  本方案规定的申报对象是指在我省从事集成电路 EDA 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与嵌入式系统开发、集成电路制造与封测、集成电路装备与零部件、集成电路材料、集成电路产业支撑服务等相关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 5 年以上。

  (三)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实际从事集成电路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四)世界技能大赛银牌和铜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浙江杰出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入选的“杰出技能人才”。

  (五)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集成电路专业)。

  (六)未达到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按照量化评价标准自评分达到 70分以上人员,也可申报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三、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 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继 续 教 育 学 时 登 记 管 理 系 统 ”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2024 年-2026 年)学时证明。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集成电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