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1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第三批嘉兴市概念验证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为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培育具有市场前景的早期科创项目,现组织开展2026年第三批嘉兴市概念验证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技术领域应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等嘉兴“135N”先进制造集群体系。

  (二)项目预期产品市场定位精准、验证转化路径清晰,具备落地产业化潜力。

  (三)申报项目依托单位须建有市级及以上概念验证中心或成果转化专业基地。

  (四)项目团队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转化能力,若为外部引入项目,外部团队应当已入驻申报单位,须提供入驻协议或合同。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根据实施方案、指标等情况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期限,项目验证开始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专项实施周期一般为一年。立项后须与归口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共同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中确定的验收指标一般不允许变更。

  (二)每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最高30万元,鼓励自筹经费。专项立项后财政资助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对于市本级外的单位财政资助经费按照属地相关政策执行。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概念验证专项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请申报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嘉兴数智科技”-“办事大厅”-“科技项目”选择“概念验证专项申报”,在线填报申报信息。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承诺书,并以附件形式上传承诺书及佐证材料扫描件。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24:00。

  (二)初审推荐。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在线初审,初审通过后推荐上报至市科技局,初审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0日24:00。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