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5
【桐乡市】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引导类)的通知

各创新主体: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全域科技创新能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桐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桐科〔2026〕19号),决定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桐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ART.01  申报类型

  本次组织申报的桐乡市科技计划项目是引导类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PART.02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机构。

  (二)申报单位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和条件,项目实施与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三)申报单位近两年来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生态环境违法事件或严重失信等行为。

  (四)项目负责人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本次申报的引导类项目应从2026年开始实施,实施周期应不少于6个月,一般不超过两年,项目经费投入应不少于50万元。

         (六)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前请认真阅读填报指南,填写不规范的将视作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

PART.03  申报材料

  桐乡市科技计划项目(引导类)申请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装订,无需另加封面。

PART.04  受理单位

  项目申报材料由开发区科技人才办公室、各镇(街道)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办公室或主管部门受理推荐。请推荐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初审,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实施主体严格把关,主要审查项目名称、项目成果形式、技术经济目标等是否合理合规,初审通过后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做好汇总。

PART.05  提交时间

      请开发区科技人才办公室、各镇(街道)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于2026年9月30日(周三)前,将申报单位《桐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汇总后,连同《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并报送至桐乡市科技局办公室浙政钉;并于10月10日(周五)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