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领域
重点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加速突破,征集领域方向详见报送系统。
征集对象要求
(一)省优秀工业新产品
1.报送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运营良好,在省内建有研发机构和生产基地的企业。原则上征集产品需是2024-2025年浙江省工业新产品。
2.征集产品在技术攻关、工艺改进、产品创新、质量提升等方面有明显成效,技术水平领先,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3.征集产品为近两年(2024-2025 年)上市产品,原则上产品上市后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 500 万元。报送企业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 3%。
(二)省先进技术创新成果
1.申报单位应为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信部重点培育的中试平台,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
2.征集的成果符合浙江省先进技术创新成果领域方向,兼具创新性与前瞻性,技术水平位居国内乃至国际前列,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实用价值显著且发展前景良好。
征集流程和确认程序
(一)省优秀工业新产品
1.企业自主报送。由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报送,企业可通过“智造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并填报上传相关材料,企业网上报送时间截止到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原则上每家企业报送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数量不超过1个。
2.地方初审报送。本次采用系统线上征集,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7月30日前通过浙企智造在线协同管理系统完成初审,统一将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宁波市及所辖县(市、区)由宁波市经信局统一汇总报送我厅。省属企业需通过省国资委审核推荐。
3.省级组织确认。省经信厅将组织开展评审,发布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清单目录。
(二)省先进技术创新成果
1.各市经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或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各市高新技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各市经信局、高新技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地方的职能分工,组织入选工信部重点培育的中试平台申报创新成果。
2.各市经信局、高新技术产业主管部门对照领域方向,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进入“先进技术创新成果”栏目在线填报《浙江省先进技术创新成果申报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企业网上报送时间截止到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填报内容应准确、真实、完整,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请各市经信局、高新技术产业主管部门于7月30日前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工作台对本地区、本条线报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材料真实有效,初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省经信厅。
4.各市经信局、高新技术产业主管部门推荐数量见附件。2025年新认定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以及入选工信部的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各限申报2-3项;其他单位创新成果限申报1项。
5.省经信厅将组织开展评审,发布年度浙江省先进技术创新成果清单目录。
加强推广应用
列入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清单目录的可按规定享受“互联网+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新产品供需对接、推广应用。同时,请各地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择优推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质量可靠、经济效益好的产品,不断提升浙江制造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