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0
关于认定2026年嘉兴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嘉科高[2024]16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初审、推荐,市科技局复核、公示等程序,现认定“纳百医疗器械精密结构件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247家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为嘉兴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工作,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任务,不断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各地科技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指导,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优化企业研发机构布局,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附件:2026年嘉兴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名单.pdf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