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6-30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08-02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6-08-14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轻纺工程评审专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粮油,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烟草制品,皮革制品和制鞋,日化,木材加工制品,造纸和纸制品,家具制造,文教、工艺美术和体育娱乐用品制造,橡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纺织印染,服装服饰,化纤,原电池,家用电力器具,非电力家用器具,照明器具等。
学历要求
申报轻纺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取得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后因岗位变动,实际从事轻纺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实际从事轻纺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五)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浙江杰出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杰出技能人才”。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2024-2026)学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