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1
【职称申报】2026浙江省材料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6-30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08-02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6-08-14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材料工程(产品与技术开发)

  材料工程(产品生产与检测)

  材料工程(技术推广与服务)

学历要求

  申报材料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取得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后因岗位变动,实际从事材料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实际从事材料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五)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浙江杰出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杰出技能人才”。

  (六)按本评价条件所附评价标准,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以上的。规定分值根据行业发展适时调整。

  (七)在材料工程领域取得下列标志性业绩1项以上,可直接标志性业绩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材料工程领域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名前5位)或三等奖(排名前3位)。

  (2)获得材料工程领域国家级专利金奖、省级专利金奖(排名前5位)。

  (3)获得授权PCT专利(排名前2位)2项以上或国内发明专利(排名第1位)2项以上,并实施转化,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为主参与(排名前3位)起草国际标准1项以上或主持起草国家标准1项以上者,且标准已发布实施。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2024-2026)学时证明。